衛生福利部臺南教養院職員徵才
職  系:社勞行政職系(A102) 
職  稱:助理員 (1147)
官等職等: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名  額:1名
性  別:不限
工 作 地:臺南市(72)
上網期間:自112年03月13日~112年3月22日止。
資格條件:具中華民國國籍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1.大專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普考或其他相當考試以上及格,具有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形者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未曾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所規定各款情事者之一。
工作項目:身心障礙服務對象之教養照護工作。
工作地址:衛生福利部臺南教養院人事機構(臺南市後壁區菁寮里後廍68號)。
聯絡方式: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自傳務必填寫)」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 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銓敘審定函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社工師證照(無者免附)。
(三)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或應檢附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四)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並視甄選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侯補期間自錄取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無適當人選亦得從缺。
(五)聯絡人:人事機構陳先生,電話:06-6623141,per02@tneni.mohw.gov.tw。
 
備註:甄選訊息及結果將公告於本院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