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依據衛生福利機構(住宿型)因應COVID-19感染管制措施指引(最新版本2023年5月1日起適用)
本院最新家屬訪視及服務對象請假外出規定,煩請各位家屬協助配合喔~謝謝(因是全日型照顧機構,防疫規定滾動式調整)

家屬訪視

訪客管理共通性原則

  1. 採實名制預約訪視,每日開放早(9:00~11:30)、午(2:00~4:30)2個探視時段,晚間不開放探視,以利探訪空間之安排;特殊情形例外。
  2. 訪客管理規範張貼於傳達室大門明顯處,並量測體溫、提供訪客手部衛生(乾洗手)所需設施,請訪客探訪前洗手及戴口罩等。
  3. 入口處填寫訪客紀錄單,訪客自我評估及辨識是否有COVID‑19或其他傳染病的症狀和徵象,如具有COVID-19相關症狀或自主健康管理期間,須提供快篩陰性證明或暫勿探視。
  4. COVID-19檢驗陽性之服務對象,除符合例外情形,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原則上應暫停接受探視
  5. 訪客應全程佩戴口罩,落實手部衛生、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

探視管理之配套措施

  1. 探視者原則不限在指定公共區域探視。
  2. 每位服務對象1天限探視1次、同一時段訪客人數不可多於3人(包括兒童)。
  3. 服務對象(在可以接受的情況下)與探視者全程都須佩戴口罩。
  4. 提醒探視者注意相關感染管制措施,及視需要請探視者穿戴適當防護裝備(例如:口罩、手套等),落實手部衛生、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等措施。
  5. 保持家長接待室通風良好,並於每一會客時段結束後,進行環境清潔消毒後,再開放下一階段會客使用。
  6. 探視結束後,應儘速為服務對象進行手部衛生。

請假外出

請假外出共通性原則

  1. 服務對象於請假外出期間:(1)應落實手部衛生,並在可容許情況下全程佩戴口罩。(2)請避免與處於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COVID-19檢驗陽性者或具有COVID-19相關症狀的親友等人員會面或近距離接觸,如無法避免,家屬應於返院及時告知。
  2. 機構於服務對象請假外出返回機構時,應請家屬填寫本院「因應COVID-19疫情服務對象返回機構之感染風險評估表┘(評估是否具有COVID-19感染風險)。
  3. COVID-19檢驗陽性服務對象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原則上應暫停請假外出﹔若有請假外出需求,得經機構評估同意後外出。
  4. 服務對象自醫療院所或社區返回機構時,應在各苑區入口處協助執行手部衛生,以降低感染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