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臺南教養院約用人員徵選公告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所屬社會福利機構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辦理。
二、職稱:生活服務員。
三、官等職等:無官職等
四、名額:1名,備取1名。
五、刊登期間:即日起至113年3月15日止
六、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歷,具文書處理經驗尤佳。
(二)具office (Excel/Word/Power point)文書處理能力。
(三)具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書尤佳,如無者應於錄取報到後一年內取得專業資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雇用為本院之約用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院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但首長就任前,已在本院服務者,不在此限。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犯刑法第十六章妨害性自主罪經判刑確定。
七、工作項目:
(一)協助各類線上系統資料建檔及文書資料歸檔。
(二)協助服務對象易讀及身障權益倡導業務執行。
(三)協助辦理及帶領服務對象各項活動(日間活動、班會、社區融合、社團活動等)。
(四)協助處理庶務性行政工作(修繕申請、物品訂購、核銷等)。
(五)協助資料及各類表單彙整統計。
(六)其他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八、工作地點:本院及因執行業務需到達之處所。
九、工作期間:即日起;新進人員試用期1個月(報酬如下述),期滿經考核成績不合格者,即終止僱用關係。
十、上班時間及差假規定
(一) 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計8小時。
(二) 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每月辦公天數上班。
(三) 工作時間、休假、請假、延長工作時間等事宜,依照勞動基準法相關法規
 及本院相關規定辦理。
十一、酬勞給付: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所屬社會福利機構臨時人員報酬標準表按月計酬,每月薪資
   為新臺幣33,480元整。
(二)年終獎金依據行政院訂定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十二、甄選方式:
(一)初審:書面基本資料審核。
(二)複審:面試。
十三、應檢附證明文件:
(一)履歷表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如具第六點資格者,需檢附證明影本
1.專科學歷證明。
2.生活照顧服務相關訓練結業證明書影本。
3.教保員、訓練員或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書影本。
4.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或保母人員職類技術士證影本。
十四、應徵方式:
(一) 檢附上述相關證明文件、履歷表及聯絡資訊:
1.親送本院者:請先來電預約時間 06-6621821分機309蔡小姐。
2.寄送資料者:請將履歷資料送至731024臺南市後壁區菁寮里後廍68號 
教保科蔡小姐收,信封註明應徵「生活服務員」,資料不齊者視為不合格,恕不退件不另行通知,經本院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不另行通知,所寄履歷資料,恕不退件。
(二) 履歷表請至【本院徵才訊息/徵才簡歷表-約用人員】網頁下載繕打。https://tneni.mohw.gov.tw/news/list.aspx?idx=ubkn7fQUrTo%3d
(三) 甄選訊息及結果將公告於本院網站。
十五、備註: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公告之翌日起算,經錄取人員無法報到,將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