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臺南教養院職員徵才

職  系:社勞行政職系(A102)  

職  稱:助理員 (1147)

官等職等: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名  額:1名 

性  別:不限 

工 作 地:臺南市(72)

上網期間:自113年1月24日至2月5日止。(公告12日)

一、 資格條件:

符合下列各項學經歷及考試資格者:

(一)現職人員。

(二)大專以上畢業。

(三)公務人員普考或其他相當考試以上及格,且具有得調任社勞行政職系之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形者。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具一般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未曾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者。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所規定各款情事者之一。

二、工作項目:身心障礙服務對象之教養照護工作。

三、工作地址:衛生福利部臺南教養院人事機構(臺南市後壁區菁寮里後廍68號)。

四、聯絡方式:

線上應徵: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公務人員應徵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

(二)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現職派令

4.現職銓審函(如現職非社勞行政職系或相關得予調任職系者,另須檢附得予調任職系之銓審函)

5.考試及格證書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社工師證照(無者免附)。

應檢附資料及證明文件不齊全或逾期未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報名者,均不受理。

(四)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聯絡人:陳小姐,電話:06-6623141,per02@tneni.mohw.gov.tw。

※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1名外,另擇優增列備取2名,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備註:

本職缺係預估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本職缺甄選訊息及結果將公告於本院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