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臺南教養院徵才明細表

  • 職稱:輔導員職務代理人。
  • 職等:約僱五等。
  • 名額:1名。
  • 性別:不限。
  • 公告期限:113719日至113729日止。
  • 資格條件: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畢業科系以護理、復健、教育、社會工作、社會福利、輔導、心理、幼保、老人照顧、長期照顧等相關科系所學位課程或具教保員證書者尤佳。
  • 具基本電腦文書wordexcel等電腦處理能力者優先僱用。
  • 認真負責、品格端正,具服務熱忱及主動學習者。
  • 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應迴避僱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
  • 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15條不得為之之情事。
  •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依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
  • 工作項目:
  • 協助服務對象醫療院所就醫、住院、健檢安排事項。
  • 協助服務對象健康紀錄登錄相關事宜。
  • 協助服務對象醫療費用文件資料相關事宜。
  • 協助服務對象醫療聯繫相關事宜。
  • 協助服務對象衛生教育、文康活動事宜。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工作地址:衛生福利部臺南教養院(臺南市後壁區菁寮里後廍68號)。

九、報名方式:

    • 本職缺月支報酬為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僱用期間為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478日,但本院留職停薪人員如提前回職復薪則僱用至回職復薪前1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採掛號郵寄報名方式,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https://tneni.mohw.gov.tw/News?journal_blog_post_id=145(如附,請填寫簡要自述,表末簽章),最高學歷影本、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於113729日前一律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恕不接受本人親送,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至衛生福利部臺南教養院人事機構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輔導員職務代理人),所有證件影本請以A4紙張列印。
    • 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 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備取2名,候補時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亦得視甄選成績不足額錄取。
    • 聯絡方式:應徵相關問題請洽陳小姐06-6623141;業務相關問題請洽吳科長06-6623140

備註:本職缺甄選訊息及結果將公告於本院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