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福利基金進用契約臨時人員管理要點」辦理。

二、職稱:教保員

三、官等職等:約用人員

四、名額:正取1名,備取1

五、刊登期間:1131024日~113116日止

六、資格條件:(需同時具備第一款至第四款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具下列資格之一:

1. 大專校院醫學、護理、復健、職能治療、物理治療、教育、特殊教育、社會、社會工作、社會福利、輔導、心理、兒童及少年福利、幼保、早期療育、聽力、語言治療、老人照顧、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畢業。

2.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領有教保員及訓練員訓練結業證明書。

(三)符合前項資格者,需依據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規定,於報到前完成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雇用為本院之約用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院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但首長就任前,已在本院服務者,不在此限。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犯刑法第十六章妨害性自主罪經判刑確定。

七、工作項目:

(一)  日照中心服務對象日常照顧及安全監護等相關之事項。

(二)  日照中心內外環境維護、清潔衛生執行及維修事項。

(三)  規劃及執行日照中心各項健康促進活動及餐飲服務。

(四)  日照中心服務對象復健事項及服務對象接送服務。

(五)  擬訂、評估及執行服務對象照顧服務計畫事項。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工作地點:臺南市後壁區菁寮里後廍68號及因執行業務需到達之處所。

九、上班時間及差假規定:

(一)上班時間:

1.  早班:上午730分至1130分,下午1230分至430分,計8小時。

2.  晚班:上午830分至1230分,下午130分至530分,計8小時。

3.  正常班: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計8小時。

4.  本院依服務實際需要調整上班時間

(二)每月工作天數依政府行政機關當月辦公日曆表之上班天數計算。

(三)工作時間、休假、請假、延長工作時間等事宜,依照勞動基準法相關法規及本院約用人員工作規則辦理。

十、酬勞給付: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所屬社會福利機構臨時人員報酬標準表按月計酬,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7,800元整

(二)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十一、甄選方式:本甄選分二階段進行

(一)初審:書面基本資格審核。

(二)複審: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方得以錄取。

十二、應檢附證明文件:

(一)履歷表、自傳。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教保員及訓練員訓練結業證明書影本(符合相關科系者無則免附)

(五)工作經歷及其他與本案相關之證明文件。

十三、應徵方式:

(一)   檢附上述相關證明文件、履歷表及聯絡資訊,於113116日前將資料送達731024臺南市後壁區菁寮里後廍68號日照中心葉小姐收(郵寄則以郵戳為憑),信封註明應徵「日間照顧教保員」。

(二)   資料不齊者視為不合格,經本院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不另行通知,所寄履歷資料,恕不退件。

(三)   履歷表請至【本院徵才訊息/徵才簡歷表-約用人員】網頁下載繕打。https://reurl.cc/xvW1a5

(四)   甄選訊息及結果將公告於本院網站。

十四、備註: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公告之翌日起算,經錄取人員無法報到,將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