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科
社工科業務
- 申請入院個案之審核及檢測。
- 有關服務對象入(出)院、死亡喪葬事宜暨離(出)院之轉銜及追蹤
- 服務對象各項基本資料之登錄、統計、分析與管理。
- 社會人士暨團體至院參訪之聯繫與接待。
- 表揚推展身心障礙福利績優人員之推薦。
- 附設身心障礙福利諮詢服務中心各項業務工作之辦理。
- 院刊之編輯發行。
- 全院性活動之規劃辦理。
- 緩起訴者義務勞動之執行及志願服務業務之推展。
- 輔具之維修及資源之申請。
- 縣(市)政府委託本院托育服務對象養護契約之簽訂。
- 縣(市)政府致送服務對象慰問金(加菜金)暨外界捐贈物品之處理。
業務人員職責
科長:
- 社工科業務之督導執行、研究與改進。
- 工作計畫與工作報告之撰擬。
- 審核文稿及有關法規之研擬與修訂。
- 工作分配及考核。
- 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社會工作員:
- 辦理申請入院個案之審核及檢測事宜。
- 辦理有關服務對象入(出)院、死亡喪葬暨離(出)院之轉銜及追蹤事宜。
- 辦理服務對象各項基本資料之登錄、統計、分析與管理。
- 辦理社會人士暨團體至院參訪之聯繫與接待事宜。
- 辦理表揚推展身心障礙福利績優人員之推薦事宜。
- 辦理附設身心障礙福利諮詢服務中心各項業務工作。
- 編輯發行院刊。
- 規劃辦理全院性暨對外活動。
- 推展緩起訴者義務勞動之執行及志願服務業務工作。
- 辦理輔具維修及資源申請事宜。
- 辦理縣(市)政府委託本院托育服務對象養護契約之簽訂事宜。
- 處理縣(市)政府致送服務對象慰問金(加菜金)暨外界捐贈物品。
- 召開維護服務對象權益委員會。
- 辦理社會工作實習事項。
- 辦理特殊行為服務對象個案研討會及參與訪視。
- 辦理有關服務對象諮詢及家庭支持性相關服務工作
- 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申請安置
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專業團隊需求評估且符合下列要件者,得申請安置:
- 年滿18歲以上重度、極重度智能障礙者。
- 無插管、造口或需長期醫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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