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臺南教養院臨時人員(日間照顧教保員)
徵選公告

  • 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福利基金進用契約臨時人員管理要點」辦理。
  • 職稱:教保員
  • 官等職等:契約性臨時人員
  • 名額:1名,備取1名
  • 刊登期間:自111年12月29日~112年1月8止
  • 資格條件:(需同時具備第一款至第四款資格)
  • 中華民國國民。
  • 具下列資格之一:
    1. 大專校院醫學、護理、復健、職能治療、物理治療、教育、特殊教育、社會、社會工作、社會福利、輔導、心理、兒童及少年福利、幼保、早期療育、聽力、語言治療、老人照顧、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畢業。
  1.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領有教保員及訓練員訓練結業證明書。
  • 符合前項資格者,需依據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規定,於報到前完成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雇用為本院之臨時人員
  1.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 本院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但首長就任前,已在本院服務者,不在此限。
  3.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犯刑法第十六章妨害性自主罪經判刑確定。
  • 工作項目:
  • 日照中心服務對象日常照顧及安全看護等相關之事項。
  • 擬訂、評估及執行服務對象照顧服務計畫事項。
  • 規劃及執行日照中心各項健康促進活動及餐飲服務。
  • 協助日間照顧服務對象接送服務(有職業駕照者)
  • 日照中心內外環境維護、清潔衛生執行及維修事項。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臺南市後壁區菁寮里後廍68號及因執行業務需到達之處所。
  • 上班時間及差假規定:
    • 上班時間:
    • 早班:上午7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2時30分至4時30分,計8小時。
    • 晚班: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計8小時。
    • 正常班: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計8小時。
    • 本院得依服務實際需要調整上班時間。
    • 每月工作天數依政府行政機關當月辦公日曆表之上班天數計算。
    • 工作時間、休假、請假、延長工作時間等事宜,依照勞動基準法相關法規及本院臨時人員工作規則辦理。
  • 酬勞給付:
  • 依據衛生福利部所屬社會福利機構臨時人員報酬標準表按月計酬,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6,316元整。
  • 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 甄選方式:本甄選分二階段進行
  1. 初審:書面基本資格審核。
  2. 複審: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方得以錄取。
  • 應檢附證明文件:
  • 履歷表。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 教保員及訓練員訓練結業證明書影本(無則免附)。
  • 職業駕照(無則免付)
  • 其他與本案相關之文件
  • 應徵方式:
  1. 檢附上述相關證明文件、履歷表及聯絡資訊,於112年1月8日前將資料送達731024臺南市後壁區菁寮里後廍68號社工科鄧小姐收(郵寄則以郵戳為憑),信封註明應徵「日間照顧教保員」。
  2. 資料不齊者視為不合格,經本院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不另行通知,所寄履歷資料,恕不退件。
  3. 履歷表請至【本院徵才訊息/徵才簡歷表-臨時人員】網頁下載繕打。https://tneni.mohw.gov.tw/news/list.aspx?idx=ubkn7fQUrTo%3d
  4. 甄選訊息及結果將公告於本院網站。
  • 備註: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公告之翌日起算,經錄取人員無法報到,將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