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臺南教養院職員徵才
職 系:社勞行政職系(A102) 
職 稱:輔導員(1107)
官等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名 額:2名
性 別:不限
工 作 地:臺南市(72)
上網期間:自112年11月14日至11月27日止。(公告12日)
資格條件:
符合下列各項學經歷及考試資格者:
(一)現職人員。
(二)以下條件擇一
1.專科以上學校醫學、護理、復健、職能治療、物理治療、教育、特殊教育、社會、社會工作、社會福利、輔導、心理、兒童及少年福利、幼保、早期療育、聽力、語言治療、老人照顧、長期照顧等相關科系所學位畢業。
2.專科以上且曾接受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機構專業人員教保員初級班以上相關課程。
(三)公務人員高、普或相當特考及格,且具有得調任社勞行政職系之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形者。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具一般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未曾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者。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所規定各款情事者之一。
二、工作項目:身心障礙服務對象之教養照護工作。
三、工作地址:衛生福利部臺南教養院(臺南市後壁區菁寮里後廍68號)。
四、聯絡方式:
線上應徵: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公務人員應徵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
(二)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現職派令
4.現職銓審函(如現職非社勞行政職系或相關得予調任職系者,另須檢附得予調任職系之銓審函)
5.考試及格證書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社工師證照(無者免附)。
應檢附資料及證明文件不齊全或逾期未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報名者,均不受理。
(四)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聯絡人:陳小姐,電話:06-6623141,per02@tneni.mohw.gov.tw。
※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2名外,另擇優增列備取4名,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備註:
本職缺甄選訊息及結果將公告於本院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