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臺南教養院約用人員徵選公告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所屬社會福利機構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辦理。
二、職稱:生活服務員(社區家園)。
三、官等職等:無官職等
四、名額:3名,備取1名。
五、刊登期間:即日起至113年3月15日
六、資格條件:
(一)無經驗可,高中職畢業。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護理、照顧、教育、醫學(醫療)相關科系畢業者優先錄取。
(三)領有生活照顧服務相關訓練結業證書;教保員、訓練員或照顧服務員資格;具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保母人員職類技術士證優先錄取。
(四)依據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施及人員配置標準第14條規定,未具(二)(三)相關資格者,應於錄取報到後一年內取得專業資格。
(五)能配合加班者優先錄取。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雇用為本院之約用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院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但首長就任前,已在本院服務者,不在此限。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犯刑法第十六章妨害性自主罪經判刑確定。
七、工作項目:
(一)服務對象生活照護、安全監護、醫療保健、生活輔導及技藝陶冶之執行。
(二)社區家園環境清潔衛生執行及維修事項。
(三)服務對象個別化服務計畫執行與紀錄。
(四)服務對象各項支持服務(如:居家生活訓練、膳食採買、生活購物、志願服務、財務管理、參與各式活動及社區融合等。
(五)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八、工作地點:臺南市後壁區長短樹里藥店口4-12號及4-13號(社區家園)、本院及因執行業務需到達之處所。
九、工作期間:即日起;新進人員試用期1個月(報酬如下述),期滿經考核成績不合格者,即終止僱用關係。
十、上班時間及差假規定
(一) 需配合本院業務需求排定班表並經雙方商議後排定休假日與例假日。
(二) 依本院輪班表所訂之全日班、中班、晚班及加班上班,每月工作天數依政 府行政機關當月辦公日曆表之上班天數計算並實施彈性工時制。
(三) 輪班班制:全日班、中班、晚班及加班:
1.全日班:上午9時至下午9時,計10小時,中間休息2小時。(每月平均3-4次全日班)。
2.中班:下午2時30分至下午9時,計6小時,中間休息30小時。
3.夜班:下午9時至翌日上午9時,計10小時,中間休息2小時。
(四) 工作時間、休假、請假、延長工作時間等事宜,依照勞動基準法相關法規
 及本院臨時人員工作規則辦理。
十一、酬勞給付: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所屬社會福利機構臨時人員報酬標準表按月計酬,每月薪資
   為新臺幣33,480元整。
(二)年終獎金依據行政院訂定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十二、甄選方式:面試。
十三、應檢附證明文件:
(一)履歷表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如具第六點資格者,需擇一檢附證明影本
1.高中職畢業證書
2.生活照顧服務相關訓練結業證明書影本。
3.教保員、訓練員或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書影本。
4.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或保母人員職類技術士證影本。
5.高中(職)以上學校護理、照顧相關科系畢業證書影本。
十四、應徵方式:
(一) 檢附上述相關證明文件、履歷表及聯絡資訊:
1. 親送本院者:請先來電預約時間 06-6621821分機309蔡小姐。
2. 寄送資料者:請將履歷資料送至731024臺南市後壁區菁寮里後廍68號 
教保科蔡小姐收,信封註明應徵「生活服務員」,資料不齊者視為不合格,恕不退件不另行通知,經本院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不另行通知,所寄履歷資料,恕不退件。
(二) 履歷表請至【本院徵才訊息/徵才簡歷表-約用人員】網頁下載繕打。https://tneni.mohw.gov.tw/news/list.aspx?idx=ubkn7fQUrTo%3d
(三) 甄選訊息及結果將公告於本院網站。
十五、備註: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公告之翌日起算,經錄取人員無法報到,將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