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臺南教養院臨時人員徵選公告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福利基金進用契約臨時人員管理要點」辦理。

二、職稱:生活服務員 (社工業務) 。

三、官等職等:契約性臨時人員

四、名額:2名,備取2名。

五、刊登期間:即日起至113年1月15日

六、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高中(職)以上畢業,具文書處理經驗尤佳。

  (二)生活服務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1、領有生活照顧服務相關訓練結業證明書。

2、具教保員、訓練員或照顧服務員資格。

3、領有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或保母人員職類技術士證。

4、高中(職)以上學校護理、照顧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

依據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第14條規定,未具上述相關資格者,應於錄取報

到後一年內取得專業資格(照顧服務員證照)。

 (三)能配合加班者優先錄取。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雇用為本院之臨時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院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但首長就任前,已在本院服務者,不在此限。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犯刑法第十六章妨害性自主罪經判刑確定。

七、工作項目:

(一)協助服務對象養護費收(催)繳作業。

(二)協助個管系統及志願服務服務相關資料之建檔。

(三)協助辦理服務對象各項活動。

(四)協助服務對象性平教育及實務演練相關業務。

(五)協助服務對象擔任日照服務志工及隨車事宜。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工作地點:臺南市後壁區菁寮里後廍68號及因執行業務需到達之處所。

九、工作期間:即日起;新進人員試用期1個月(報酬如下述),期滿經考核成績不合格者,即終止僱用關係。

十、上班時間及差假規定

(一) 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計8小時(比照公務人員)。

(二) 工作時間、休假、請假、延長工作時間等事宜,依照勞動基準法相關法規

 及本院臨時人員工作規則辦理。

十一、酬勞給付: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所屬社會福利機構臨時人員報酬標準表按月計酬,每月薪資

   為新臺幣32,165元整。

(二)年終獎金依據行政院訂定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十二、甄選方式:本甄選分二階段進行

(一) 初審:書面基本資格審核。 

(二) 複審:面試。

十三、應檢附證明文件:

(一)履歷表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畢業證書影本。

(四)如具第六點(二)資格者,請檢附證書資料影本。

十四、應徵方式:

(一) 檢附上述相關證明文件、履歷表及聯絡資訊:

1. 親送本院者:請先來電預約時間 06-6621821分機206 黃小姐。

2. 寄送資料者:請將履歷資料送至731024臺南市後壁區菁寮里後廍68號 

社工科 黃小姐收,信封註明應徵「生活服務員」,資料不齊者視為不合格,恕不退件不另行通知,經本院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不另行通知,所寄履歷資料,恕不退件。

(二) 履歷表請至【本院徵才訊息/徵才簡歷表-臨時人員】網頁下載繕打。https://tneni.mohw.gov.tw/news/list.aspx?idx=ubkn7fQUrTo%3d

(三) 甄選訊息及結果將公告於本院網站。

十五、備註: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公告之翌日起算,經錄取人員無法報到,將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