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臺南教養院職員徵才

職    系:

職    稱:護理師(8130)

官等職等:師(三)級(W30)

名    額:1名,備取2名

性    別:不限

工 作 地:臺南市(72)

上網期間:自簽准日起至115年5月4日止。

壹、符合下列各項學經歷及考試資格者:

一、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護理系畢業。

二、具護理師相關考試及格,領有護理師證書。

三、具N3專業能力進階證書。

四、具5年以上區域教學醫院(含)臨床護理工作經驗。

五、具內外科病房或急重症之護理經驗。

六、具安寧緩和護理師證書及參加基層主管培育訓練、護理行政訓練或小組長訓練通過者尤佳。

七、未曾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者。

八、無公務人員任用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所規定各款情事者。

貳、工作項目:

一、辦理技術性照顧專區之規劃與執行。

二、執行專責苑區之醫療保健業務。

三、辦理醫療資源之連結與協調。

四、負責服務使用者醫療費用之核銷。

五、配合單位輪班作業。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參、工作地址:衛生福利部臺南教養院(臺南市後壁區菁寮里後廍68號)。

肆、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5年5月8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請更新履歷資料、填寫簡要自述及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下列各項證明文件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相片、自傳)。

(二)最高學歷證書。

(三)護理師考試及格證書。

(四)護理師證照。

(五)專長訓練證明:如N3專業能力進階證書、安寧緩和護理師證書及參加基層主管培育訓練、護理行政訓練或小組長訓練等。

(以下非公職現職人員者免附)

(六)現職派令影本。

(七)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八)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影本(任職未滿5年者,依實際任職資料檢附)。

二、資料審核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三、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時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亦得視甄選成績不足額錄取。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若因故未能開缺,錄取人員不予核派。

五、聯絡方式:應徵相關問題請洽陳先生06-6623141;業務相關問題請洽李科長06-6623145。

備註:本職缺甄選訊息及結果將公告於本院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