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臺南教養院徵才明細表

一、  職稱:社會工作員職務代理人。

二、  職等:約僱五等。

三、  名額:1名。

四、  性別:不限。

五、  公告期限:114310日至114321日止。

六、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2.    社會工作相關科(系、所)畢業。

3.    取得社會工作相關輔系證書。

(三)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    認真負責、品格端正,具服務熱忱及主動學習者。

(五)    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應迴避僱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

(六)    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15條不得為之之情事。

(七)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依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

七、  工作項目:

(一)    志願服務及資源連結、彙整等相關業務。

(二)    對外參訪團體及學術團體之安排及接待。

(三)    機構社區活動。

(四)    專責苑別服務對象服務(包含家訪、陳情案件、需求評估、個別化服務計畫、家庭支持服務、服務對象出院死亡之處理)。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工作地址:衛生福利部臺南教養院(臺南市後壁區菁寮里後廍68號)。

九、報名方式:

(一)     本職缺月支報酬為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如有調整時以權責機關核定待遇標準為準),僱用期間為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41024日止,但被代理人如提前銷假上班或請假期間屆滿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32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註冊帳號」、「履歷填寫(請附相片、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自傳不可空白)」、「上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作業,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三)     上傳附件應包含下列文件(請合併成一筆PDF「上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 1.國民身份證正反面。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相關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 4.社工師證照、英檢證書等相關專長證照(無則免附)。

(四)     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     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備取2名,候補時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亦得視甄選成績不足額錄取。

(六)     欲洽詢工作內容請電洽06-6622097吳科長;其他疑問請電洽06-6623141人事單位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