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稱:聘用人員。
二、職等:六等一階280薪點。
三、名額:1名。
四、性別:不限。
五、公告期限:113年8月23日至113年9月2日止。
六、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以醫學、護理、復健、職能治療、物理治療、教育、特殊教育、社會、社會工作、社會福利、輔導、心理、兒童及少年福利、幼保、早期療育、聽力、語言治療、老人照顧、長期照顧等相關科系所畢業者,或曾接受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機構專業人員教保員初級班以上相關課程者。
(二)需具有10年以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工作經驗。
(三)具基本電腦文書word、excel等電腦處理能力。
(四)具撰寫、執行身心障礙者活動教學及個別化服務計畫能力。
(五)須配合本院輪(排)班制度。
(六)認真負責、品格端正,具服務熱忱及主動學習者。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情形及無同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
(八)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15條不得為之之情事。
(九)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依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
七、工作項目:身心障礙服務對象之教養照護工作,工作內容如下:
(一)辦理服務對象個別化服務計畫之評估、擬訂及執行事項。
(二)督導或協助服務對象生活照顧、醫療保健、社會適應、技藝陶冶及休閒娛樂之事項。
(三)撰寫服務對象生活個案紀錄、財物收支紀錄及個人裝備清點與維護等各類紀錄文件。
(四)辦理服務對象親職教育及家長連繫、溝通事項。
(五)苑舍佈置及教材、教具之設計、製作事項。
(六)擬定服務對象行為輔導計畫及正向行為建立策略。
(七)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八、工作地址:衛生福利部臺南教養院(臺南市後壁區菁寮里後廍68號)。
九、報名方式:
(一)採掛號郵寄報名方式,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3年9月2日前一律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恕不接受本人親送,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至衛生福利部臺南教養院人事機構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應徵約聘導師),所有證件影本請以A4紙張列印,並蓋「與正本相符」及簽名:
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2.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徵才公告置頂處下載,請填寫簡要自述,表末簽章)。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機構專業人員教保員初級班以上證書影本。
5.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6.其他相關証明文件等。
(二)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聯絡方式:應徵相關問題請洽陳小姐06-6623141;業務相關問題請洽吳科長06-6623140。
備註:本職缺甄選訊息及結果將公告於本院網站。